为什么金庸的小说读起来那么流畅顺滑?怎么做到的?

为什么金庸的小说读起来那么流畅顺滑?怎么做到的?

对于这一点,金庸我有了很久的说读顺滑疑惑了,我看过很多的起那小说,各种世界名著,流畅通俗文学,金庸都看过一些,说读顺滑但是起那对比了一下我看过的很多小说,金庸的流畅小说在其中算是最顺畅的,能够一口气读下去,金庸一点脑筋都不用,说读顺滑就能够感受十分的起那精彩,完全的流畅投入到小说的剧情当中去!

网文最具有代表性的金庸就是小白文,我也看了很多,说读顺滑可是起那能够达到金庸那种流畅顺滑程度的都不多,天蚕土豆、辰东这些顶级的小白文写手,都做不到这一点,比如天蚕土豆吧,他的小说读起来就不顺,虽然也能够一目十行的看,可是读起来总是有点拗口。

像有些纯文学比如丰乳肥臀白鹿原平凡的世界之类,读起来也是非常顺的,但是有一个问题,那就是不能够分心,一旦分心就会漏过很多的信息,以至于读到后面的情节就会形成重重障碍,而且有时候信息量太大读起来脑子特别累。

那种比较流行的畅销书,郭敬明江南的小说,读起来也顺,可是郭敬明的语句感觉跟我的语感不一样,江南的小说是信息量特别大,而且分镜头多,晃过来晃过去一不留神就漏过很多东西。

为何跟这些人对比起来,金庸的小说在流畅的通俗又通俗易懂呢?他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?

谢邀。


我先前说过,金庸的小说,融汇了传统讲故事技法之大成。就是说,不扯20世纪乔伊斯、巴塞尔姆、卢尔福那些讲故事不走寻常路的大师们,金庸的传统讲故事技法,已经到极限了。

而且是个中西合璧的融合。


中国传统演义小说,许多全知视角;纵然有主角,并不贴着写;《三国演义》好看,但大家很少有极强的代入感,依然是在看他人演戏;而西方通俗小说,许多都是骑士游历,写出来虽是第三人称,却是第一视角,让大家看得见摸得着,有代入感。

金庸的小说有代入感,就在这点:他的小说代入了一个主角视角,而主角并不知道一切,由此而有悬念,由此才引人入胜;《碧血剑》那就是袁承志慢慢探索到温家的秘密、金蛇郎君的一切、满清的谋划,等于是借着袁承志视角带你看明朝最后几年;《射雕英雄传》等于是让你代入郭靖视角,目睹成吉思汗的创业,塞北江南,认识黄蓉,经历东邪西毒南帝北丐,最后华山论剑;《鹿鼎记》更是以韦小宝的视野,带你观赏康熙从平鳌拜到平三藩到平台湾。

这种第一视角的代入感说来容易,其实很难写:既需要精确细腻的动作描写,又需要适当的心理描述;后一点非常难,需要有极好的尺寸感才能把握住不出戏。四个字:沉得住气。

后面还要说到这个。


金庸用了大量西方技巧讲故事,尤其学大仲马最多。《碧血剑》里袁承志替焦公礼解围,是基督山伯爵为莫雷尔解围的翻版;《连城诀》狄云狱中得知真相,也是基督山;《射雕》里洪七公得以不被炸船而死,取法于《二十年后》。

但是像《射雕》里密室疗伤,全是舞台剧手法;《雪山飞狐》全部故事发生在一天之内,借着大家的叙述完成前后二十年故事的描述,更是大仲马都难以操作的高难度技巧。

所以金庸的故事何以顺滑?因为他将各种文体讲故事的技巧融汇到极致了。


然后,是文笔。

王朔以前骂金庸,摘几段:

无一句不是现成的套话,三言两语就开打,用密集的动作性场面使你忽略文字,或者说文字通通作废,只起一个临摹画面的作用。
说是白话文,其实等同于文言文。

从王朔骂金庸的话里,嗯:

其一,金庸描摹画面挺棒的,连王朔都无法否认。

其二,金庸用的是白话文。


描摹画面棒?纳博科夫在康奈尔讲课,说福楼拜好,好在哪里?描摹情境如神,简洁明快,一句废话都没有。

海明威后来在他的冰山理论里更强调,讲故事时少抒情,少废话,少点副词,少点心理描写,多用动词。

金庸从来没什么废话,专心讲故事,很少抒情,很少发议论,很少做道德说教,能不流畅吗?

沉得住气;从故事叙述到文笔,金庸都很沉得住气。


然后,金庸用白话文。虽然被王朔吐槽说是文言文,但金庸好在没翻译腔,而且是在汉语读者能接受的情况下,最为简洁通俗的写法。

《水浒》就是白话文,也很流畅干净吧?

金庸对这点是有充分认识的,《飞狐外传》后记里他说:

这部小说的文字风格,比较远离中国旧小说的传统,现在并没有改回来,但有两种情形是改了的:
第一,对话中删除了含有现代气息的字眼和观念,人物的内心语言也是如此。第二,改写了太新文艺腔的、类似外国语文法的句子。


我们来看《飞狐外传》最后那段。

田归农转过头来,喝道:“小贼,快埋!咱们不等了!”
胡斐道:“好,不等了!”抓起刀柄,只觉眼前青光一闪,寒气逼人,手中已多了一柄青森森的长刀,刀光如水,在冷月下流转不定。田归农和众武士无不大惊。
胡斐乘众人心神未定,挥刀杀上。当啷当啷几声响处,三名武士兵刃削断,两人手臂断落。田归农横刀斫至,胡斐举刀一格,铮声清响,声如击磐,良久不绝。两人跃开三步,就月光下看手中刀时,都是丝毫无损。原来两口宝刀,正堪匹敌。
胡斐一见手中单刀不怕田归农的宝刀,登时如虎添翼,展开胡家刀法,霎时间又伤了三名武士。田归农的宝刀虽和他各不相下,但刀法却大大不如,他以擅使的长剑和胡斐相斗,尚且不及,何况以己之短,攻敌之长?三四招一过,臂腿接连中刀,若非身旁武士相救退开,已然命丧胡斐刀下。此时身上没带伤的武士已寥寥无几,任何兵刃遇上胡斐手中宝刀,无不立断,尽变空手。胡斐也不赶尽杀绝,叫道:“我看各位也都是好汉子,何必枉自送了性命?”田归农见情势不对,拔足便逃。众武士搭起地下的伤毙同伴,大败而走。

没有心理描写,全是干净漂亮的动作描写,动作密集,画面描摹精细。

仅有的特写镜头是“刀光如水,在冷月下流转不定”。

仅有的旁白是“原来两口宝刀,正堪匹敌”和“田归农的宝刀虽和他各不相下,但刀法却大大不如,他以擅使的长剑和胡斐相斗,尚且不及,何况以己之短,攻敌之长?”

这是很精纯洗练的文笔了。


而描写苗夫人南兰的复杂心理,更是一句话的事,只用一句话和一个动作,就完美描写了一个人的内心。这就是描摹场面的高手:不靠说明,而靠动作和场景动人心。

胡斐握住了刀柄,回头向苗夫人瞧去,只听得她幽幽说道:“要明白别人的心,那是多么难啊!”她长长地叹了口气,缓步远去。田归农叫道:“阿兰,你在客店里等我。待我杀了这小贼,大伙儿喝酒庆功。”苗夫人不答,在荒野中越走越远。


想知道金庸怎么抒情吗?依然是《飞狐外传》。

却原来,程灵素在临死之时,这件事也料到了。
她将七心海棠蜡烛换了一枝细身的,毒药份量较轻的,她不要石万嗔当场便死,要胡斐慢慢的去找他报仇。石万嗔眼睛瞎了,胡斐便永远不会再吃他的亏。
她临死时对胡斐说道,害死他父母的毒药,多半是石万嗔配制的。那或许是事实,或许只是猜测,但这足够叫他记着父母之仇,使他不致于一时冲动,自杀殉情。
她什么都料到了,只是,她有一件事没料到。胡斐还是没遵照她的约法三章,在她危急之际,仍是出手和敌人动武,终致身中剧毒。
又或许,这也是在她意料之中。她知道胡斐并没爱她,更没有像自己爱他一般深切的爱着自己,不如就是这样了结。
用情郎身上的毒血,毒死了自己,救了情郎的性命。很凄凉,很伤心,可是干净利落,一了百了,那正不愧为“毒手药王”的弟子,不愧为天下第一毒物“七心海棠”的主人。少女的心事本来是极难捉摸的,像程灵素那样的少女,更加永远没人能猜得透到底她心中在想些什么。

这就是金庸自己所谓的,有文艺腔的,有外国小说风格的句子。

他可以写这种句子,可以写得很动人,但他控制着,少写。

平时还是尽量洗练,用不带翻译腔的白话文,来描摹画面,来叙述。

至于读者们体会到什么,是读者们自己的事,金庸不负责做旁白灌输,他只是把故事讲得栩栩如生,如在眼前罢了。偶尔抒情一下,就足以动人心魂了——比如程灵素这段。但他很节制。


有十分力,使一分;不煽情不废话,只顾描写动作与场景。

于是举重若轻,于是行云流水,于是场景自然动人。

这种精确而节制,才是金庸流畅的真正秘密。

金庸先生文笔好是毋庸置疑的。但很多时候除了干巴巴的一句“文笔好”,我们很难具体地描述金庸先生对中文语言的造诣。


直到我知道了一个当代中国语言发展的趋势 西式中文:

欧化中文又称西化中文、西式中文(Westernised Chinese language),是指语法、文笔、风格或用词受欧洲语文过分影响的中文。欧化中文常见于翻译作品。译者往往会逐字直译而忽略中文语法、用词习惯,直照外文语法、词汇、修辞地翻译而不顾语顺与否,即使在翻译主宾谓结构、特有表达逻辑、方式等亦是如此。久而久之中文本身也染上了外语的特点


我终于明白了:金庸先生对中文语言的掌握与当代小说家最大的不同就在于,他的语言不受西方语言的影响,不滥用介词,不使用西方语言的语法结构。他是中国数百年白话文写作的集大成者,可能也是白话文写作的最后表现形式。在他之后,所有年轻作家从小学开始接触的就是西化的中文了。


西式中文起源于近代。辛亥革命后,鲁迅为代表的一些中国文人希望以“直译欧文句法”的方式改造中文,进而改造“中文思考方式”。


他们受到当时国际上现代主义思潮的影响,喜欢用功能主义的方式解构语言,把语言按照功能分成若干个元素,看重语言元素搭配的逻辑,把语法当做数学公式一般的公理。就像英语语言就会严格地把词语分为名词、动词、形容词、介词等等,把各种句子按照语法分类为祈使句、陈述句、反问句…


举个西式中文的例子,近代作家鲁迅的纪念刘和珍君:

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。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人间。四十多个青年的血,洋溢在我的周围,使我难于呼吸视听,那里还能有什么言语?长歌当哭,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。而此后几个所谓学者文人的阴险的论调,尤使我觉得悲哀。我已经出离愤怒了。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﹔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非人间,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,就将这作为后死者的菲薄的祭品,奉献于逝者的灵前。


作为对比,金庸的倚天屠龙记:

赵敏笑道:“你现下再修,也还来得及。”张无忌心中怦然一动,问道:“甚么?”赵敏脸一红,不再接口了。说到这里,两人谁也不好意思往下深谈,休息一会,张无忌再替她敷药,抱起她又向西行。赵敏靠在他肩头,粉颊和他左脸相贴,张无忌鼻中闻到的是粉香脂香,手中抱着的是温香软玉,不由得意马心猿,神魂飘飘,倘若不是急于要去营救义父,真的要放慢脚步,在这荒山野岭中就这么走上一辈子了。


可以明显地看出,鲁迅文法的介词和助词非常多,上面一小段里光是“的”字就有13个,而作为对比,金庸的文章中“的”字只出现3次。鲁迅的文章非常强调语法逻辑性和介词的指向性,所以文风让人感觉很“硬”。

(记念刘和珍君不是小说,两篇文章的文风还和别的因素有关。这里主要是为了对比语法)


而没那么西化的中文就让人感觉非常柔软,非常顺滑,就比如金庸先生的文章。那是因为中文是我们的母语,纯正的中式语法肯定更接近我们的意识。


再举个当代的例子,莫言的《蛙》

陈耳和陈眉之父陈鼻是我的小学同学,也是我少年时的朋友。我们是1960年秋季进入大羊栏小学的。那是饥饿的年代,留在我记忆中最深刻的事件,大都与吃有关。譬如我曾讲过的吃煤的故事。许多人以为是我胡乱编造,我以我姑姑的名义起誓:这不是胡编乱造,而是确凿的事实。

它在题材上和倚天屠龙记一样都是小说。助词介词很多,翻译成英语甚至不用改变语序:


那是饥饿的年代,留在我记忆中最深刻的事件,大都与吃有关

It was a time of starvation. Things I remember most all has something to do with eating.


用金庸的笔法看,《蛙》有些句式比如“我们是1960年秋季进入大羊栏小学的”是不必要的,可以直接说“我们在1960年秋季进入大羊栏小学”。


对于今天大多数普通人,西化中文是深刻在脑子里,已经无法改变了的。当然,不论是金庸的行云流水还是鲁迅的严密逻辑,文笔只是各有不同,并无高下之分。




附上维基百科上列举的中文西化的例子:

抽象名词作主语
英文经常使用抽象名词作句子主语,例如谓"The decline in his income has led to a change in his lifestyle",主语为"The decline in his income",即“他的收入的减少”,是为抽象名词,余光中认为“他的收入的减少改变了他的生活方式”这种直译“太西化了”,并指出中文多以具体名词做主词。上述改以“他”为主词,即“他因为收入减少而改变生活方式”,是比较自然的说法。

滥用抽象动词
将动词变成抽象名词,配以“万能动词”作词组。例如“听众对访问教授‘作出了’十分热烈的‘反应’”,“反应”原为动词,但上句把“反应”变成抽象名词,加上毫无意义的动词“作出”,使到句子“繁琐”。余光中认为,此句应当说成“听众对访问教授‘反应’十分热烈”。

滥用“一”字
受英文冠词“a”或“an”影响,“He is a good man.”常有译如“他是一个好人。”,而自然的译法应为“他是好人。”

滥用“的”字
过度使用“的”字并不加节制,则会导致文意琐碎、扰乱。余光中举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所长何其芳《雨前》的一段作例:
白色的鸭也似有一点烦燥了,有不洁的颜色的都市的河沟里传出它们的焦急的叫声。有的还未厌倦那船一样的徐徐地划行。有的却倒插它们的长颈在水里,红色的蹼趾伸在尾后,不停地扑击著水以支持身体的平衡。不知是在寻找沟底的细微食物,还是贪那深深的水里的寒冷。
用了16个“的”字,读起来很繁杂。其中“白色的鸭”、“徐徐地划行”、“深深的水”本可以说成“白鸭”、“徐徐划行”、“深水”。除了“西而不化”之外,英汉字典的编译者把形容词都用“的”来翻译,也会有影响,例如“beautiful”的辞典解释总是“美丽的、美观的、美好的”。此类词多与“是”动词同造句,例如“我的心情是紧张的”。

滥用后缀“性”字(动词转化为名词等)
例如“危险性”、“艺术性”、“音乐性”、“影响性”、“中立性”。

滥用被动句
传统中文不常用被动句,如“He is called...”只须译为“他名为/名叫/人称...”即可,但现常译为“他被称为...”。且“被”字带贬意,“他被赞赏”可写作“他获赞赏”、“他受赞赏”、“他让/令/为人赞赏”等等。而且除了一个“被”字之外,还有“受难”、“遇害”、“挨打”、“遭殃”、“经人指点”、“为世所重”等许多字词可用。

滥用介词
介词在英文中有重要作用,常被搬到中文滥用,例如:“关于他的申请,你看过了没有?”,“由于他的家境贫穷,使得他只好休学。”

语意重叠
有时英文需要两个或以上的词语才能表达的词意,翻译成中文时能够一个词语就能表达,却直译成相应的中文词语,例如把“Open Learning Institute”译作“公开进修学院”,古德明认为其中的“Learning Institute”二词合起来就是“学院”的意思,把“Learning”和“Institute”分别直译成“进修”和“学院”,“进修”和“学”的意思就重叠了。

词汇钝化
中文里一些含意有少许差异的词汇与表达,把英文翻译成中文时没有相应的精准翻译,或混淆了英文本字的涵意,但却反过来令中文钝化单一,令行文用词不能文随意转。例如“只好”、“情愿”、“宁愿”、“甘心”、“故意”、“被迫”、“只能”、“只有”、“惟有”等涵意具些微差别的词汇,一些人以英文“Choose”直译而成的“选择”代;“及”、“与”、“和”、“同”、“跟”、“且”、“并”、“而”、“还有”、“以及”、“而且”,各词意义用法不同却有人不分;“罕”“冻”“微”替以“很少”“很冷”“很 小/轻 地”;“似”、“像”、“如”、“相像”、“如同”、“比如”、“好像”、“好似”、“好比”、“相似”、“恰似”、“正如”、“恰如”、“就像”、“就如”、“就如同”以及“()……一样”“()……一般”等词汇,大半混用而不知差别者不在少数。

套公式般用词
例如,直译英文“further”为“进一步”,而不加理会上文下理。例如:“那帮小流氓进一步欺凌陈姓小贩。”可写为“那帮小流氓再三欺凌陈姓小贩。”不同语境,应选用不同词语,尽量避免套公式,一成不变。

滥用虚词“作为”
也许英文书籍看多了,每每看到英文“as”,一律译成“作为”,而不加思索所要表达之内容。中文自有一套表达方法,“为师者”、“做人媳妇”、“贵为九五之尊”、“身为部门主管”、“做丈夫的”、“做妻子的”等等,无须每事每物都“作为”一番。

英文副词“better”
滥译为“更好地”,如:为更好地认识有机农作物、为更好地发展个人事业。合乎中文章法的写法为:“为加深认识有机农作物”、“为个人事业更上一层楼”。

众数千篇一律用“们”字
举例:“女士们、先生们”;“同志们、朋友们”;“球星们”;“护士们”等等。白话中文,使用“们”字作众数名词,虽无可避免,也应适可而止,勿滥用,句句与西文对应(有意见认为“们”字只可用于人物用代名词“你”、“我”、“他/她”等成后缀,不应用用于其他人物类名词之后)。众数名词在中文之表达方式,尚有:“诸”、“各位”、“列祖列宗”、“群医”、“官官相卫”、“吾辈”、“吾等”、“民众”、“众卿家”等。

滥用科学名词
一般言谈间,毋须每每刻意使用科学名词,例如:高度、强度。中文讲求阴阳平衡,正反两面一词包揽,例如:高低、强弱、高下立见;不会偏颇于高者、强者。

英文副词“through”
英文句字有虚有实,through往往为虚的;中文常译为“透过”。“透过”一词,中文里实有所指,强而有力。翻译家思果在《翻译新究》一书指出,He delivered the speech through an interpreter. 西化的汉译为“他透过传译发表演讲。”较常用的中文是“他发表演讲,有人替他传译。”基督宗教礼仪中,有以下一段祈祷文:Through Him, with Him, in Him, ...借着基督,偕同基督,在基督内...。毋须用“透过”基督。

复句中分句倒序
汉语复句与英语从句习惯语序不同。若表达转折关系,英语兼有“甲, although 乙”或“Although乙,甲”两种。而汉语本鲜有“甲,虽然乙”之说法。近年此类欧式汉语有增多之势。假设、条件复句等亦有此现象。

其实,如果说只在于文笔优越,或者兼有叙述技巧丰富,似乎并不本质。

这两点不过是帮衬。

我有个体会:阅读不同的书,所需的速度往往不尽相同。比如《罪与罚》、《百年孤独》一类书,便慢些,金庸便得稍快点。

其原因也很简单,前者的文本里有太多心理、环境、隐喻,有太多展开、插叙、支线。我得时时停下,看看自己所处的位置。

奇怪的是,前者并非不流畅,后者也并非没有文学性。这个问题困扰了我许久,直到有一天,我看了《一千零一夜》,才明白了其中道理。

在我看过的不多的书中,《一千零一夜》,是难得的与读金庸时速度接近的书。《一千零一夜》的最大特点,就在于它是口头文学——桑鲁卓每夜给国王讲故事,讲到精彩处就戛然而止,等第二天再讲,以此延续了一千零一夜。

这流畅性自然没得说。可试想,如果桑鲁卓讲的是严肃文学,是《百年孤独》,会怎样?

于是我便有了一个很野路子的思路:很显然,读过一遍《百年孤独》的人,能复述一遍具体情节吗?

我们也许能描述大概的内容:一个家族的覆灭史,能回忆起让自己怦然心动,抑或灵魂震颤的细节,甚至能背诵那个著名的冰块的开头。但在读一遍的情况下,我们能复述整个剧情到底是如何发展的吗?

恐怕大多数人都不能。

但金庸作品是可以的。读过一遍,大部分人,甚至本身没什么文学天赋、说话结结巴巴的人,也能复述整个剧情。这极其恐怖了,金庸的文本量也并不少,十四部作品有几千万字。那些小配角的事我们同样也不记得,但主线发展,主要人物,应当都属历历在目。

回忆一下,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,多少人是从广播听来的金庸,从看不完整的电视剧里看来的金庸。这些与文笔、叙述技巧关联不大,却不妨碍它在一代人心中打下大抵的情节、人物的轮廓。

而桑鲁卓如果讲述的是《百年孤独》,可能第二天就被国王砍死了。无论国王是否有严肃文本的阅读习惯,是否做笔记、大纲、思维导图,这样终归太不畅快。而如果讲的是《射雕》,那第二天夜里,也许国王早就忘了郭靖回头,看见的蓉儿旋转如花的白色裙摆,却一定会问,“你昨天讲到夜探赵王府了,后来呢?”


在文笔、叙述技巧背后,更为本质的,在于情节。我常常以为,很多人因为金庸的情节结构太完美,容易让人记忆,就低估它;就好比认为《肖申克的救赎》情节简单。这是极大的误解,它们唯一的罪过不过是情节太“典型”。这与“生动”不同,“典型”在这里的含义,不是指俗套,而是指一定背景设置下剧情的最优解。《百年孤独》的剧情再生动,也不妨碍你很难记住它。

我比较野路子的总结就是:前者近乎文学,金庸、或者《一千零一夜》,接近故事的本质。这也没有谁高谁低的意思,我国四大名著里的口头形成的三个,也有点这个感觉。值得注意的是,金庸是他一人完成的,他的作品在接近故事本质的同时,也并非没有文学性。但我们不能忽略影视作品也具有同样的流畅罢。

那这种故事的本质怎么造成的呢?这蛮很复杂,我说的不会是全部。这样,我们不妨以《倚天》为例,分析一下金庸是怎样推进剧情的(尽管《射雕》《鹿鼎记》更远为典型一点):

十四本书,首先都是小处着手,引出一个相对较小的事件:俞岱岩争夺屠龙刀事件,并引出了“屠龙刀”,进而是更大的事件:俞岱岩两度被害,张翠山下山。再者是龙门镖局灭门事件,张殷结识。接着便是王盘山事件,谢逊登场。接着是海难事件,三人漂泊到冰火岛。在岛上,很有趣味的求生描写之后,便是张无忌出生事件,这里谢逊发疯导致情节扣人心弦。再然后,张一家返回中土,无忌泄露谢逊行踪事件,接着便是俞莲舟送行事件,再之后就是大高潮,张三丰寿宴事件了。

故事到这里已经精彩纷呈,可对于大部分读者而言,故事甚至是从寿宴事件之后才算开始的,甚至从光明顶独挑六大派,才算开始。可以上已是1963版倚天电影两部曲的全部情节!当时金庸甚至还没有写完。

而结论似乎也很明显,那就是与严肃文学相比,金庸作品的剧情,满满当当都是由具有传奇性质的大小事件组成,人物屈居第二。这也是我认为读过一遍金庸,便能够复述其情节的原因所在。也是其精彩,流畅所在。

从一个人物,引出一个很大的事件。从一个事件,展现故事舞台的一个侧面。在这个侧面里,正式描写主角,使主角的命运不断变化,并经历更多的大事件,从而完成对整个舞台的刻画。


如此,再加上手术刀一般的文笔,博纳古今的叙述技巧、人物塑造,便造就了如今的家喻户晓的金庸。

金庸难以得诺贝尔,正如《百年孤独》的故事难以家喻户晓。这由文本本身的特性所决定。而且我私心里觉得,金庸并不比马尔克斯,差太多。他那些继承我国古典技法的地方,也很美妙。

当然,以上很野路子,也不会是全部。比如,我认为的金庸还有一个特长,就是语言的镜头感。他极擅长用一两种镜头,来刻画氛围,乃至依据镜头上的畅快来安排人物举动,比方说周芷若知名的“问心有愧”一段,他环境描写里,只寥寥数语描写的白烛。

这些白描我觉得比西式文学里大量的心理、隐喻等等好得多啊。当然,混合使用更好。

再比如,金庸的娓娓道来、一山还有一山高的叙述方式极其高明。卡尔维诺在《如果在冬夜,一个旅人》里面大抵说过,故事的开头,是对读者的许诺。我个人以为好的小说都不会许诺过高,而是娓娓道来,渐入佳境,至于无穷。


许诺过高、或者展开过滥,以至于控制不住的作品,很容易收不了尾。因为真收了尾,读者心中的神作也就塌了,这些神妙建立在许诺之上(非指红楼)。乃知兵者为凶器,不得已而用之。

这几天睡觉和做眼保健操的时候一直听金老的小说,前两天正好听到谢逊打死空见那一段。第一次看《倚天屠龙记》的时候是初中,当时看到这段糊里糊涂地就过去了。现在再看这段,不但有感触,而且还意识到其中涉及的写作手法非常值得学习。

看看这段,金庸删去了多少文字,造就了他小说的流畅顺滑,我敢说这样的文笔,中国没有几个。图片是连载版到修订版得修订过程。

再增加一个例子。

金庸小说为什么阅读如此流畅,不在于连载版,而在于修订版。修订版比较于连载版,不仅在于语言的锤炼,很多时候也在于语序的转换。

我把周伯通抢吃牛肉这一段连载版和修订版全都放在这里比较,大家可以管中窥豹,得悉金庸小说的奥秘。

先上旧版:

【三人(旧版的法王、潇湘子、杨过)相顾一笑,正要将肉送入口中,突然帐门扬起,人影一闪,一个人长出手来将三块牛肉抢了过去,放在口中大嚼起来。他在账内地下的毡上一坐,吃得津津有味,竟丝毫没把旁人放在眼内。这一下众人不禁大吃一惊,一齐站了起来,想法王、潇湘子何等的功夫,杨过此时也已进入一流高手之列,如何被他一举手连夺三肉,全然未能对抗。凝神看那人时,原来是一个白发的老人,但满脸红光,笑容可掬,到底是多大年纪却不易推测。】

再看新版:

【金轮法王哈哈一笑,说到:“承让,承让!“正要将牛肉送入口中,突然帐门扬起,人影一闪,一人伸手将法王筷上那块肥牛肉抢了过去,放入口中大嚼起来。这一下众人都大吃一惊,同时站起。看那人时,却是一个白发白须的老人,满脸红光,笑容可掬,只见他在账内地下的毡上一坐,左手拨开白胡子,右手将牛肉往口中送去,吃得嗒嗒有声,竟丝毫没把旁人放在眼内。金轮法王回思这老人抢去自己筷上牛肉的手法,越想越是骇异。】

新版除了语言更精到之外,主要是层次分明,犹如高明的摄像头切换剪辑,拳拳到肉的感觉。

第一写周伯通抢牛肉。

第二马上写众人反应,符合事物突然发生的逻辑。

第三写通过众人眼中看去的场景,具体描写周伯通的外貌,以及他吃牛肉的情况,并且非常有细节,写他左手拨开胡子,右手送牛肉进嘴巴,吃牛肉嗒嗒有声。一个可爱有趣的老人形象跃然纸上。

第四再回过笔来写金轮法王的内心。

次序井然,视角转换有条不紊。从法王吃牛肉回到法王的内心,文气通顺,一气呵成。这是金庸小说流畅的真正奥秘,也是他写文速度感的特征,决不旁逸斜出,使文气中断。

反观旧版,主要视角基本是周伯通,从他进来抢牛肉,吃牛肉,节奏就变缓慢。最后还推测他的年龄,更属于旁枝末节,更是拖慢节奏。新旧对比,大部分文字还是那个文字,但是通过语序的转换,细节的增加,部分文字的删减,却得到了惊人的阅读效果,可见金庸摆弄文字的功夫,真是出类拔萃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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